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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03-27 10:48:52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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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 时间:2020年03月27日

2019年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的首个完整工作年度。一年来,安阳市局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市局被省司法厅向司法部推荐为全国“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并顺利通过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评审验收。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履行税收服务经济职能。严格履行组织收入职能,强化税费收入分析,坚持税费统征统管,2019年组织完成各项收入3688804万元,同比增长3.3%,增收117440万元。其中:完成税收收入2679434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完成社保费收入912801万元,完成非税收入87969万元,完成其他收入8600万元,有力支持了社会保障、教育、残疾人、工会等事业发展。

二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实施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税务系统将减税降费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对内,组织全市业务骨干开展多轮次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培训,对办税大厅和一线执法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确保懂政策、会操作。对外,通过报刊、电视、微信、外网等媒体宣传解读政策。创新推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公交车”。市局领导做客《阳光对话》、《效能监督热线》等广播电视栏目“面对面”宣传减税政策。通过纳税人学堂、“一对一”辅导等方式,分阶段多轮次开展了有关政策培训,辅导企业11.6万户次,组织纳税人学堂236场。把优化服务贯穿于减税降费始终,建立部门联合会商机制、错峰申报机制、减税降费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广泛收集问题。升级电子税务局,推广“河南税务”APP、“安阳税务”公众号,扩大网上办税、自助办税事项,引导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办税服务厅建立减税降费绿色通道,设立专人专岗专窗,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导税服务、首问负责、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各项服务制度。各税务分局(所)依托分布广、距离近的优势,通过“税收秘书”、上门走访、一对一辅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辅导,做到了优化服务、畅通诉求“零距离”,打通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最后一公里”。2019年,安阳市新增减税降费32.9亿元。其中,2019年新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税19.74亿元;2018年政策在2019年翘尾减税10.64亿元;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减税政策减税0.2亿元;社会保险费减免2.3亿元。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督查力度,多次组织人员对“放管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严格后续监管责任追究,确保对于取消的审批事项无变相审批,对于下放的审批事项能够接住管好。积极参与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措施,为营造科学、合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进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必要程序之一。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对1994年以来的文件进行了清理,作废规范性文件62份,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确保税收法制统一。

二是做好外部涉税文件审核。发挥综合税政职能,严把税收政策审核关,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涉税文件进行法制审核,及时提出法律意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确保税收政策合法有效。2019年共审查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卫计委等部门相关文件函询3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审核,件件有建议,件件合规范。

三是加强税收政策调研。注重调查研究,关注基层执法难点,收集整理执法热点问题,开展实地调研,结合全年重点工作,立足基层工作实际,开展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调研,加强政策效应分析,反馈税收政策执行问题,促进税收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抓好科学民主决策的关键环节。加强各级党委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各县(市、区)局均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有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抓好“关键少数”,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讲法治课,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责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服务复议诉讼、文件审查、合同签订、人事申诉、信访等工作,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2019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团队充分发挥决策参谋作用,共为我局办理了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审查、进行合法性合规性评估等10类170余件涉税事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三项制度”工作推行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建立组织领导的长效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市局于7月制定了《安阳市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分步有序对“三项制度”实施工作进行详细规划。各单位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召开推行“三项制度”动员会,迅速统一思想认识。推行初期,我局选取殷都区税务局作为试点推行单位,及早安排部署,完善制度保障,该局于年初组织人员制定了各项实施办法和具体规定,在制度保障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实践。7月份以后,试点内容进一步扩展,增加文峰区局、北关区局、汤阴县局进行“三项制度”全面试行,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将“三项制度”方案及其配套文件具体要求与现有硬件、设备、工作流程进行融合,例如:对于音像记录器材较少或尚未到位的单位,执法人员先从强化文字记录形式上“用真功”“下苦功”,通过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推进行政执法过程“痕迹化”。市局要求各单位因地制宜,不照抄照搬上级部门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实际探索性开展具体工作实践,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同时引导各单位针对现阶段不同进度和硬件、人员状况,科学统筹推进工作,形成不等不靠、自主探索的氛围,保持平稳步调,保证整体进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本权益,提升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对已获得服务型执法示范点称号的单位进行再培育、再提升和再审核,树立示范标杆。安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文峰区税务局被推荐为服务型执法示范点标兵单位,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市税务系统服务型执法工作整体提升。

(五)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加强重大案件审理工作。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稽查部门查结审理案件281起,提交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50起,市局审理委员会全部受理并按期审结。其中,偷税案件1起,走逃失联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48起(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32起),其他案件1起(应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出具书面意见的案件)。在审理方式上,全部为书面审理。各级审理部门确保案件审理全过程始终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数字准确、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依据正确、处罚适当。同时,着力加强审理委员会与稽查局的上下协调,实行有机衔接,搞好对重大税务案件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

二是搞好执法案卷评查。按照分级评查、下查一级的工作原则,市局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税收执法案卷和行政指导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对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案卷评查的标准,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规范裁量权、执法文书制作等10个方面52项细化指标入手进行评查。市局抽调部分公职律师、税务稽查及法制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在评查前,组织评查人员对评查标准进行集中学习,确保评查标准统一。案卷评查以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采取轮流评审的方式,评审员对每一件案卷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制作工作底稿,实行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通过互查互评和复查复核方式,审慎对待每一起参评执法案件,规范评查程序,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公正。17个单位共推荐上报参评案卷53件,共评选优秀执法案卷20件,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水平。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深入,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的趋势日益增强,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5起,全部为社保费征收案件。这一状况说明,社保费缴纳群体寻求其利益诉求的途径更直接,往往不考虑其他综合因素,通过诉讼救济权利的顾虑更少,这也将是未来税务机关行政应诉案件增加的一个主因。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为应对复议诉讼工作的新情况,深入化解矛盾纠纷,我局首先从自身执法和强化监督入手,加强教育疏导,克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通过强化执法监督“自家人找自家人麻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机构。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委员会,由市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市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主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法制科负责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同时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日常工作,为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工作,对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亲自过问,提出指导意见,并在党委会、局务会上多次强调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9年的5起诉讼案件,税务机关全部胜诉,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七)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完善外部宣传公开渠道。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制度,加强社会热点政策宣讲和舆论引导。借力“效能监督热线”“在线访谈”等媒体平台,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大听众进行沟通互动,既增强了社会满意度,又提高了纳税遵从度。健全舆情管理制度机制,按照疏导为主、处置及时的原则,加强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回应,指定专人负责舆情收集工作,做到舆情早发现、早回应、早处置。

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实时更新税收动态信息,公布权责清单,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建立网络法规库,及时公布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寻求税收政策支持。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广泛组织普法宣传。制定计划,有序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税收宣传月和国家宪法日等多种宣传载体,深化税法宣传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双创政策和国家安全法等宣传活动20余次。

二是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根据省、市局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法制科作为政策组的牵头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政策宣传培训任务。政策宣传培训是落实减税降费的基础性工作,对内组织全市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业务骨干培训会,印制发放学习资料3000余本,各基层单位层层组织全员培训,要求税务人员了解掌握税收优惠政策,一线人员熟练操作办税流程,确保内部培训全覆盖,夯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队伍基础;对外丰富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采取纳税人学堂、集中宣讲和专题学习培训等形式全面开展政策宣传,重点开展政策辅导,实现点对点精准“滴灌”,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税务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常态化。年初制定学法用法重点内容,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发挥“关键少数”在学法用法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普法培训,市局机关全年组织全员法律知识培训2次,实现税务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全覆盖”。

二是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2019年,市局及早着手,年初即建立了系统科学的学习计划体系,并开设相应培训课程。从2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备考人员进行一次模拟考试,对参考人员的备考情况进行摸底检验,为备考人员在复习过程中把握方向、裨补缺漏提供了保证,也为下一步全员通过考试,为税务队伍提供合格的新鲜血液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结合省局和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税务系统法制工作要点,并于5月召开全市税务系统年度法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税收法制重点工作,提出任务和要求,明确目标和思路,持续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建设。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领作用,全盘把控税收工作全局,强化工作推进落实,切实提升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019年,我局税收法治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税收法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仍然存在法治意识淡薄和程序观念不强的问题,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税收执法风险依然存在。在个别执法环节仍然存在一定隐患,建立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还需要做很多更深、更细的工作。

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综合税政会办机制

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完善综合税政业务会办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对哪些工作属于综合税政业务予以明确,业务的办理流程予以规范,牵头部门需要办理哪些工作承担哪些责任,具体承办部门需要办理哪些工作承担哪些责任,全部形成制度,以制度保证工作落实完成。

(二)加强法制专业人才教育培训

强化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完善公职律师制度,重点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养使用,以公职律师轮训等形式,以点带面,带动法制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委派公职律师到法院具体业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进行一定时长的脱产实习,增长见识、拓宽视野,加强实践锻炼。有诉讼案件的,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共同出庭应诉。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由公职律师提出法律意见。有其他涉诉事项的,由具体业务办理部门和本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以及公职律师协同办理。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总局、省局统一安排部署和“三项制度”方案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公示平台建设,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和各个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记录制度的培训,特别是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进行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