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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编号:2025051517432556075

留言情况
留言时间

2025-05-08

留言内容

一般商业企业与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药品、卫生材料合同,商业公司是否免征印花税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情况
答复时间

2025-05-0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二、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四、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一)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六)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因此,符合以上文件规定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时书立的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均可享受印花税免征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