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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恒公司少缴土地出让金

编号:202504301323088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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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留言内容

我要反映的是立恒公司开发的位于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立源九号院小区的一些情况。1.立源九号院所在的地块编号为WG2020-301,于2020年5月挂牌,立恒公司以挂牌起始价约100万/亩得到地块。同一天成交的位于信阳高新区的地块编号为WG2020-303、WG2020-304、WG2020-305的地块成交价分别为约234万/亩、286万/亩、301万/亩。2020年5月和2020年7月挂牌出让的另外两批位于信阳高新区的地块中,WG2020-402地块、WG2020-403地块、WG2020-404地块、WG2020-804地块以310万/亩以上的价格成交,WG2020-802地块以250万/亩以上的价格成交,WG2020-803地块、WG2020-805地块以150万/亩以上的价格成交(以上地块都是位于信阳高新区的住宅或者住宅兼容5商业的地块,建设了同信府、紫辰院、集美东方、东方府一二期、申悦台等小区)。WG2020-301地块以起始价成交,就是只有立恒公司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该地块的挂牌出让报价,前述其他地块的挂牌出让都有竞拍公司参与竞拍,成交价都有溢价,甚至是WG2020-301地块成交价的3倍,肯定也有房地产公司愿意参与竞拍WG2020-301地块。其一,WG2020-301地块成交价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其二,挂牌出让过程中,很可能存在违规,致使只有立恒公司参与WG2020-301地块的挂牌出让,该地块应该重新挂牌。2.根据购房人了解,相关部门(征收土地出让金的部门,可能是财政或者税务部门)向立恒公司返还了土地出让金总额的84。希望贵单位调查核实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情况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返还土地出让金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立恒公司可以按挂牌起始价得地,在成交价显著低于同期周边地价的基础上还能返还土地出让金?3.立源九号院的9号、10号、19号、20号楼,是向信阳高新区职工和教师(2020年5月的集资人)以外的人员售卖,这4栋楼所占面积的土地应该比照WG2020-303、WG2020-304、WG2020-305、WG2020-402、WG2020-403、WG2020-404、WG2020-804、WG2020-802、WG2020-803、WG2020-805地块的每亩挂牌成交地价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情况
答复时间

2025-05-09

答复内容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到,已转交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会就您反映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给您回复。希望相关部门给您的回复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继续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河南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