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动中南区域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共同起草了《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1日前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