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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410000005184611D/2022-011659
  • 主题分类:
  • 发文名称: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220139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9-23 16:18:41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 补充说明:

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220139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税务机关加强物业公司收费开票纳税的提案》收悉,经与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物业服务行业与大家密不可分,与千家万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鹤壁市税务局近几年一直通过各种措施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税收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企业纳税辅导。开展物业行业核查摸底,经核查,全市在住建部门登记户数397户,在税务部门登记有486户。促进物业行业的守法经营,对全市范围内的物业公司开展纳税培训辅导,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及纳税申报事项,督促物业公司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和建账,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确保全额申报收入。全市共开展培训14场次,为进一步规范其发票开具、纳税申报、风险管理等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部门合作。主动加强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沟通交流,通过送法律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引导企业履行各种社会义务。指导各县区物业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悬挂条幅500余条,制作宣传版面30块,在小区进行巡回宣传,引导企业自觉纳税。

  三是加强发票管理。为了进一步培养消费者索要发票意识,督促纳税人履行依法纳税义务,有效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我局自2022年5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对河南省内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纳入有奖发票试点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向消费者依法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参与摇奖。对销售方拒绝向购买方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购买方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四是加强纳税评估。通过大量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及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横纵向的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的税收漏洞。通过纳税评估的方式,进一步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规范税收行为,降低税收风险,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税收工作,并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