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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2号发布)规定,现将我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具体明细见附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失信名录(截至2025年4月30日)。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失信名录(截至2025年4月30日).xls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