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十问
自然灾害下相关国家税收优惠简介
在冠状肺炎疫情下,中国万众一心,全力抗疫情,企业和个人纷纷捐款捐物做贡献。中国政府也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应对疫情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抗疫情和恢复生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为相关国家及时颁布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为了更好了解相关国家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中国“走出去”企业和个人也在当地国积极做好公益捐赠,利安达国际专门设计了自然灾害下的税收优惠调查问卷,并得到了海外相关国家成员所的积极响应。我们根据收到的问卷反馈,以及IBFD(荷兰国际财税文献局)开放的最新资料,现将相关国家(地区)的税收优惠做了如下小结,希望供“走出去”企业和个人了解和参考。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
企业和个人可在其纳税年度的评税基期,申请依税法认可的慈善捐款费用扣除,但是捐赠费用总额最高不可以超过应评税入息或利润的35%,另外,但现金捐款总额不得少于港元100元,实物捐款暂不可以在税前抵扣。经香港税务局核准,企业和个人的亏损可以无限期向后递延抵扣,企业或个人捐赠的依据为受赠机构开具的捐款收据。受赠机构是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或政府机构。香港暂时还没有针对某个特殊自然灾害发布过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越南
企业可以根据自然灾害、流行病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未补偿价值,申请税前抵扣。企业因灾害申请的免税额应按实际损失的不同阶梯百分比例幅度计算,但总额不得超过受损财产和货物的价值。免税及减税期自企业恢复营业之日起计算。具体免税规定是:亏损额占生产,经营用财产(或)货物价值80%以上的,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损失额占生产,经营用财产(或)货物价值60%-80%之间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6个月;损失额占生产、经营用财产(或)货物价值30%-60%之间的,可减半征收所得税6个月;损失额占生产、经营用财产(或)货物价值30%以下的,可减半征收所得税3个月。企业亏损可以向后结转5年。个人就慈善或人道主义捐款,可获个税所得税的免税。企业和个人捐赠的货物、设备可以全额免征增值税,用于紧急救援、搜救、救灾和支援自然灾害灾民的工具、设备和货物的可申请免征进出口关税和相关费用。受赠机构收取的现金捐款必须提供越南财政部出具的收据。受赠机构为越南政府法令规定的社会和慈善基金,省级自然灾害防治基金。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还有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允许的中央组织和单位,以及省、区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允许的地方组织和单位,地方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红十字会,中央和地方媒体机构。在目前疫情情形下,越南政府提议;将削减餐馆,旅馆,运输和旅游公司的增值税,还将考虑将企业的增值税缴纳延迟五个月。
(三)柬埔寨
柬埔寨税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捐赠方的捐赠费用可以在税前抵扣,但不能超过应纳所所得额的5%。受赠方要将捐赠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受赠机构必须是具有宗教、人道、教育、科学研究等有在柬埔寨财政与经济部注册的非盈利组织机构与柬埔寨官方政府机构。为了符合企业所得进行的税前抵扣,企业必须还有其他相关的支持文件证明,比如资金流、捐赠书等。另外,企业捐赠支出只限于捐赠当年所得税前的抵扣,不可因为企业当年亏损而结转至以后年度。
(四)马来西亚
企业和个人的捐赠支出一般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抵扣,其限额在总收入的10%以内,除此之外,还有特殊限额比例5%。损失可以在以后的7年内结转。增值税是一般不可以申请减免,只有特别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免征20%的增值税。马来西亚政府为慈善捐赠专门设立了一个特别基金池,并将捐赠资金转送给相关受益人,如医院等。该基金池中的受赠人名单按要求要妥善保存。
(五)尼泊尔
根据2002年《尼泊尔所得税法》第12条,企业和个人的任何捐赠,包括现金和实物,允许以100000卢比的最高限额(约885美元)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此外,根据2002年《尼泊尔所得税法》第12条,对尼泊尔政府设立的总理救济基金和重建基金的任何捐款,都可以在捐款年度内,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税前抵扣以捐赠的现金金额为依据,实物为历史的购买价为依据。亏损可以向后7年结转。对于进口用于防疫的物资,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的关税。受赠机构为政府机构或获国家批准的免税机构。
(六)澳大利亚
企业和个人所有捐赠的款项,都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抵扣。用人道主义的捐赠货物或者服务,可以申请全额免征销售税(GST)。接受免税捐赠的机构必须是注册的慈善组织。注册的慈善机构必须向捐赠人提供可税前抵扣的收据,该收据中要注明可税前抵扣的金额,并注明慈善机构的注册号码。现金捐赠按面值计算,现金以外的捐赠必须按其成本价值估值。2019年下旬,澳大利亚东南部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南澳大利亚州等多地发生严重山火,造成巨额损失。澳大利亚税务机关给纳税人自动设置到期付税的延期交纳,纳税人或纳税人的代理人不需要申请相关申请延期。另外,澳大利亚税务机关还快速追踪纳税人的以往拖欠的退税;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制定纳税计划,包括免息期,以及纳税人在受到灾情影响的时间内免除相关罚款或滞纳金。澳大利亚对此次新冠病毒COVID-19也宣布了如下税收优惠措施;对现金流困难的纳税人允许其申请商品及服务税(GST)的延迟缴纳和快速的抵免退税,例如,从每季度退税改为每月度退税。在很多州(如在澳大利亚首都领地,昆士兰州,维多利亚州,西澳大利亚州)都推迟了薪金税申报和交纳时限。对收入低于5亿美元的企业将暂时提供加速折旧,除了当前的折旧扣除额外,还允许额外扣除50%,但仅适用于3月12日之后购买并于2021年6月30日投入使用的资产。
(七)巴西
巴西应税所得的计算有两种方法,即实际利润法和推定利润法,所缴纳的所得税或增值税的减免或补偿,会因上述不同的方法的具体技术标准来实施。一般来说,巴西政府没有专门对自然灾害规定特殊的税收减免。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一般是个例特批,捐赠支出可能在所得计算中被扣除,但每一项捐赠的减免都有具体限定,这对法人实体和自然人都同样适用。企业和个人要做捐赠,其过程需要通过正式途径进行,并且要有正式文件做,并在支持,即要证明其合理性和税收用途。巴西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地方税才可以被减免。如最近的一个自然灾害案例是;在2019年1月25日,在巴西东南部米纳斯吉拉斯州布鲁马迪纽市(Minas Gerais – Brumadinho)发生了溃坝事故,事故引发大规模泥石流,导致该地区村落被淹,人员死亡。该市政对该城市的IPTU税(每年支付的土地和建筑物税)给与了免税,这是对布鲁马迪纽市区自然灾害受害者减免地方税的一个特例。巴西针对COVID-19大流行也刚实施的紧急税收优惠措施;其中包括纳税人可以按以下方式延期申报纳税:初步支付税款的1%,可以分三个月支付(分别于2020年3月,4月和2020年5月);和从2020年6月开始,以不超过81个月的分期付款(对于法人实体)或97个月的分期付款(对于个人和中小企业)支付剩余金额;社会保障税最多可分60个月支付。对2020年9月30日之前对所列医疗用品征收临时零进口关税,并针对这些产品采取特殊的快速通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