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税费服务“一市一示范”

日期:2023-09-26     来源:中国税务报 字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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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 董成才 张文飞 记者 胡冰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制定印发《河南省税费服务“一市一示范”创建行动方案》,全面启动税费服务“一市一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打造一批在简捷度、便利度、友好度方面具有标杆效应的税费服务示范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好更优的办税缴费服务,推动全省税费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税费服务示范点创建以“线”(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厅”(办税服务场所)和“中心”(网上业务集中处理中心、征纳互动中心等)为主要对象,通过全面升级税费服务的“硬环境”和“软环境”,在各地市分别建成至少1个税费服务示范点,作为展现全省税费服务综合创新成效的平台、载体和窗口,最终在全省建成一批高质量、可观摩、具有标杆性和引领性的税费服务创新基地,为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河南省税费服务“一市一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税费服务示范点创建应达到以下六方面标准:发挥党建引领,遵照基层政治机关建设的有关标准,符合党建引领、党建业务融合的有关要求;具备示范效应,顺应税费服务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具有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聚焦“五端”优化,符合省税务局关于“呼端”“桌端”“掌端”“窗端”“云端”优化和互联互通的要求;构建区域特色,优先考虑强化所在市范围内所有服务资源的整合重组,结合税源特点,统筹服务资源,形成区域特点;实施综合升级,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升级服务标准、服务制度,推广“先锋模范+工作团队”模式,积极探索更多更优的税费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普遍参与,全省范围内非示范点的办税服务场所,立足现有条件,制定优化目标,在规范化、标准化基础上形成自身服务特色,实现“一厅一名片”。

  河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南税务部门将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从优化重点、优化措施、优化质效三个维度,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向创建成功的单位颁发“河南省税费服务示范点”奖牌,复制推广创建经验,在全省税务系统形成争当税费服务示范点的良好氛围,带动全省税费服务水平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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