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决定:
李淑文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总经济师;
魏新朝任洛阳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王冰心任平顶山市税务局纪检组组长。
赵拴牢任平顶山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王潮磊任平顶山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王天福任安阳市税务局副局长;
蒋志峰任安阳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邓伟任安阳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李金伟任鹤壁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锐鹏任鹤壁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孙艳文任鹤壁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吕世琦任许昌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王瑞红任许昌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李文生任漯河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赵凌云任漯河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高建军任三门峡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杨启东任商丘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肖斌任信阳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俊雨任信阳市税务局纪检组组长;
黄锵任信阳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张君民、常锋任周口市税务局副局长;
孙天柱任周口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王峰任周口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赵建军任驻马店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王燕红任济源市税务局副局长;
乔琼任济源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以上人员任职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