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焦作市洪海皮业有限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225583469240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许良镇大新庄工业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姓名 | 李常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性别 | 男性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证件名称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证件号码 | 410403******0011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案件性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6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36份,金额11147.08万元,税额1895.0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