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11410000005184611D/2022-002205
  • 主题分类:公告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1-29 15:19:13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 有效性:有效
  • 补充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时间:2022年0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公开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强化组织保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围绕税收领域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内容为依托,通过在基层实体办税服务厅设立LED屏、宣传栏、触摸屏、展板,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运用短视频、微动漫、图解税收等多种形式提升税收政策解读质量。认真做好公众关注热点回应工作,开展在线访谈举办新闻通报会就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热点回应公众关注。优化、更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公开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更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栏目,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申请。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办理申请事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均已结。其中属于予以公开类7件,不予公开类1件,无法提供类4件,不予处理类3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标指引》全面优化、完善省、市、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维护公开内容,对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全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3536条,网站总访问量突破7480万人次;河南税务官方微发布信息4726条,关注人数700总阅读量突破9000万

  )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审查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

  加强对税收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对全省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讲解,组织全省税务系统相关人员参加总局线上业务培训,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1

1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1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2

0

6

0

0

0

0

0

3

0

1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税收政策解读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上还需要进一步创新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落实。二是在转载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材料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本机关制定的税收政策内容的解读,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市及市以下税务机关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