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11410000005184611D/2022-004197
  • 主题分类:报告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3-29 08:47:11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 补充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税收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多形式学习。制定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专题讲座、任职培训等形式开展集体学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深层次把握。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围绕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举措持续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水平。三是全方位落实。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税务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统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税收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推动税费收入量稳质优,整体上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政策红利直达快享。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协作创新,精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服务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深化简政放权。压缩办税时限,将不动产交易登记税费网上办理时间缩短至5分钟,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6.5个工作日,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跨县区税务迁移“不注销”、发票“不缴销”。精简办税资料,取消2项出口退(免)税申报事项,简化9项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以承诺代替家庭成员信息等6项证明材料。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加强服务,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税务在行动”活动,着力解决各类“急难愁盼”问题,问题办结率位居全省第一在全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中,纳税指标得分84.36分,较上年提升6.13分,在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位居全国第9名。

  )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起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复议应诉风险防控应急处置、责任追究一系列制度办做到以制度抓法治、以制度规范。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文件起草关、审查关、发布关、备案关确保税务机关执法依据统一、规范2021年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7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份,部分废止规范性文件3份三是推动完善地方税收制度。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推动省政府出台个人所得税减征有关政策,联合省财政等部门制定非税收入划转配套规定,促进地方税制完善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二是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把重要决定、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充分听取、采纳法律顾问意见。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评估。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巡察监督范围,重点检查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是否做到依法决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简并、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责推动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完善税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警税合成研判指挥平台。二是完善税务执法程序。修订我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全年办理“首违不罚”案件3.02万件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制作相关文书范本和示范案例。三是创新税务执法方式。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广泛运用提示、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让税务执法更有温度。四是依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完成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收官之战,为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信访、网络安全、消防、公共卫生等“1+8”应急预案指导全省税务系统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二是提高依法处置能力。定期组织遭受网络攻击、疫情、火险、洪涝等场景的应急演练工作,提升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全年实现“零事故”三是大力建设平安税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职责任务,省税务局连续3年在全省平安建设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18个省辖市局和160个县(市、区)局成功创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七)依法有效化解涉税纠纷。一是健全争议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建立从涉税争议防范、案件过程管控、处置流程指引到败诉过错问责的完整工作流程,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选拔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应诉工作。举办税收法治培训班和公职律师培训班,指导参训人员提升复议应诉能力。三是推动涉税纠纷多元化解。借鉴“枫桥经验”,在全省设立80余个诉调对接工作站行政调解室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化解纠纷强化税务司法协作,配合法院进一步做好破产案件税务处理。

  (八)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将法治基础课程纳入执法人员初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内外监督合力。加强内部风险控制,针对重要风险点开展专项督导工作,防范执法风险。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扶贫资金管理重点领域实施专项审计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35万篇,达标率100%。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关切。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一是加快推进平台建设。升级电子税务局,企业网上“全程办”事项达到219项,网上办税比例达71%,网上申报比例达99%。优化“河南税务”APP实现15项个人税费事项和36项企业税费事项“掌上办”首批完成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流程再造工作,发布79项高频政务事项,在“豫事办”APP上线城市垃圾处理费缴纳等功能。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构筑税费数据共享制度体系,实现内部数据、第三方数据、互联网数据共享。试点探索“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领域数据的“一房式”聚合。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对接河南“互联网+监管”系统,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实施共同监管、联合惩戒。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一是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与税收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动税法宣传纳入我省“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了第30个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以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创新促创建,以创建抓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2021年,省税务局在全省首届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全系统7个单位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3个单位获评“全国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8个单位获评“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家单位获评“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

  二、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河南省税务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新时代税收法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采取专题研讨、辅导培训、学用竞赛等方式,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发挥议事协调作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规划“十四五”时期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全面推动法治税务建设。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法治人员,加培训指导力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推行公职律师片区管理办法,统筹使用公职律师,在重大税收执法实践中锻炼法治人才。

  (二)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持续抓好减税降费。定期发布减税降费即问即答,及时回应纳税人关注问题。持续简化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加快减、免、退、缓税政策落实进度。加强对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督办提醒,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二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组织收入工作的全过程,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原则底线,担当好组织税费收入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三是推动地方税费制度体系建设。结合税收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推动省人大、省政府及时开展我省契税、城建税、非税收入等税费配套法规政策立改废释工作。

  (三)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动执法精确化规范化。一是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持续推行约谈警示、轻违免罚、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推进精确执法。二是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督导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确保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执法等不规范行为。三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纳税服务,更多通过税务机关内部核查、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证明信息,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办事繁、办税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