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11410000005184611D/2023-001576
  • 主题分类:公告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1-30 16:13:08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 补充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

  (一)主动公开  

  围绕税收领域重点工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依托,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同时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导税咨询台、政务公开栏、税收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云税直播”、组织专家学者,多维度解读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运用短视频、微动漫、图解税收、二维码等多种形式提升税费政策宣传解读质量。优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税费政策咨询渠道建设,优化、更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公开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栏目,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申请。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办理申请事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属于予以公开类9件、部分公开类1件、不予公开类2件,无法提供类10件,不予处理类2件、其他处理类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门户网站进行全新升级,优化网站框架设计,重新规划主页图版、栏目设置,进一步优化、完善省、市、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全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2207条,网站总点击量2820万人次;河南税务官方微博、微信号共发布信息4108条,订阅关注总数突破1100万。

  (四)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高质量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税务制度规定。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对全省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讲解,组织全省税务系统相关人员参加总局线上业务培训,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9

1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3

0

0

2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2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1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3

1

0

0

2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2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开的形式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多样性需要。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规定的宣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平台,不断丰富税收政策解读方式,将政策文件转化为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和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市及市以下税务机关数据。本机关本年度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