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410000005184611D/2024-016735
  • 主题分类:通知
  • 发文名称: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豫人社办〔2024〕101号
  • 发布日期:2024-12-02 16:43:12
  • 发文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 有效性:全文有效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24-11-27 00:0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字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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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障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经批准,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6260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8780元(30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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