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焦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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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1-29 10:27:24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 补充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时间:2022年01月29日

  一、2021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夯实主动公开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661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图片新闻、基层动态、通知公告4个方面。

  2.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3.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履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单位专职负责政务公开人员少,且人员变动频率高,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

  2.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个别公开事项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4.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省税务局、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进一步规范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2.创建示范,统筹推进。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的思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创建,有效推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单位,以发挥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

  3.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一是强化考核。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考核重点转向重点领域及发布信息的质量上,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二是加强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网站(http://henan.chinatax.gov.cn/jiaozuo)。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焦作市丰收路1699号,邮编:454000,电话:0391-3559756,电子信箱:FSL1699@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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