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漯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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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1-28 16:48:39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 补充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 时间:2022年01月28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漯河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和漯河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

漯河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实际,对政府公开信息领导小组进行了及时调整,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带头抓,各单位、各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予以配合,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明确两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制度落实

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税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结合实际细化具体措施,并以科室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设置单独考点,对机关科室、派出机构和各县(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通过明确考评标准、考评周期,实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过程监控,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落实。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有关要求,不断强化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坚持对漯河税务局网页进行丰富和完善,安排专人做好管理工作,围绕税务工作热点问题,主动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更新各个栏目内容,积极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12366”热线、微信公众号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发挥各类平台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功能,主动向纳税人推送税收政策、通知公告、申报提醒等信息。广泛依托漯河广播电台、电视台、漯河日报、纳税服务指南、互联网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漯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

下一步,市局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积极适应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和形式的深刻变化,探索新载体,通过鲜活生动、最接地气的语言和事例,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各项税收政策;采取“线上+线下”“纸质+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果真正惠及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