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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1-26 17:18:03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 补充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时间:2022年01月26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特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税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2021年,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积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文件公告、政策解读,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服务等相关事项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畅通受理渠道,建立律师会商机制,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质量。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对外提供数据的申请、审核、加工、保密审查、提供等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进行审查,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021年,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地方党委政府要求,从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着力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努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坚持做好网站栏目日常内容维护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加强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管理和维护,持续推进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整合融合,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费政策、申报提醒、通知公告等信息,优化政策速递、税收宣传和互动交流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审查严格。积极组织参与总局“学习兴税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系统学习《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新格式解读》《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解读等课程,组织开展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持续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方法有待丰富和完善;三是全市税务系统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将继续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税务工作重点任务,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因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故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形发生。

  本报告中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本级数据(包含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不含各县(市)、区税务机关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henan.chinatax.gov.cn/dswz/lys_30903/,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