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党委决定:
刘丹丹同志任郏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郭康要同志任郏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
卢晓晖同志任郏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
李媛媛同志任郏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
王梦娅同志任郏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一级行政执法员(主持日常工作);
赵松强同志任郏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股长;
朱星亮同志任郏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
赵子莹同志任郏县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副股长(主持日常工作);
王彩虹同志任郏县税务局财务管理股股长;
刘媛媛同志任郏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股长;
王潇怡同志任郏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正股级,负责日常工作);
王琳华同志任郏县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副股级,负责日常工作);
李 刚同志任郏县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
李战强同志任郏县税务局票证服务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