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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1-26 08:56:57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 补充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 时间:2022年0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郏县税务局在平顶山市局和郏县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培训,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郏县税务局在全面公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局长信箱、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电话等公众监督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公众参与力度及时发布税收热点、最新税收政策、重大涉税事项公告,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帮助纳税人合理规避办税风险。全年受理纳税人、缴费人各类政策业务咨询共216人次;受理涉税举报和意见建议共19条,已全部办结接收网上咨询24人次,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置了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坚持做好网站栏目日常内容维护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核,逐步优化完善站内各栏目。继续通过在实体办税服务厅设立LED屏、宣传栏、展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公开办税信息。主动向纳税人推送税收政策、申报提醒、通知公告等信息,实现政策速递、税收宣传和互动交流功能。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郏县税务局在全市税务系统中切实发挥信息公开工作攻坚作用,健全完善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管理考核项目。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郏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三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2年,郏县税务局将严格按照局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工作能力,努力推动全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铫期路118号,邮编:467100,电话:0375-515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