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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舞钢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4-01-29 11:25:29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舞钢市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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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舞钢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舞钢市税务局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2023年,舞钢市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要求,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权力监督制约,落实权益保障责任,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的情况

(一)严格依法征税。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好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预防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收入质量管控,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市累计完成各项收入27200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45637万元,县级税收93244万元;社保费收入85813万元;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40767万元。

(二)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舞钢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延续、优化、完善实施的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纳税服务、提升业务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从纳税人类型、优惠政策、外部门协作等方面入手,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精准筛选分类,安排专人专岗对申报数据监控分析,组建党员先锋队深入办税服务厅、企业等现场指导操作,针对性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滴灌辅导,提高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的及时性、便捷性、准确性,切实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为市场主体增活力、添动力。1-12月共计减免各项税费19039.2万元,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增值税政策共计减免6229.5万元,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共计减免421万元,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减免政策共计减免481.2万元。

(三)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按照总局、省局“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局简政放权工作。截至目前只保留“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行政审批管理落实审批时限“零超时”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全市148户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零超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规定时间办结。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严格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议、发布、备案等事项,注重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的调查论证,确保制度科学合理,指向明确具体,措施有效可行,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或者不当“红头文件”的出现。同时,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及各项改革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践行税收法律法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上报,进一步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2023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根据省局工作部署,我局对2010以来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没有发现违规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现象。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情况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工作制度,有效提升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严格落实行政部门首长负责制,对局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进一步界定明确,规范内部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二)推行依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切实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舞钢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落实;同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舞钢市税务局行政复议应诉委员会及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对重大执法事项的议事规则等,降低涉税风险,统筹推进我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法治税务建设工作。

(三)落实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舞钢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切实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中讨论、集体决策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情况

(一)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由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负总责,继续落实好总局、省局下发的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推行数字人事等,做到:规范税收征管基本流程,规范税收征管基本行为,规范税收征管基本资料,规范干部管理。系统内7个税务分局按照一个标准办理税收业务,从而提高办税效率,减少征纳分歧,促进了规范执法。程序意识的增强,使广大税务干部自觉学习程序,自觉遵守程序、自觉履行程序,减少其运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税收执法行为在法治的轨道上顺利运行。

(二)坚持规范文明执法。注重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强化程序意识。将税收执法程序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执行好日常管理程序、认定程序、执行程序、税务稽查程序、行政税收处罚程序、复议程序等,通过完善程序,规避执法风险。2023年,我局共有在职人员108人,其中持证执法人员100人,占全部在职人员的92.6%。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落实好《税务行政处罚规范标准》,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2023年,基层税务分局制作的599户次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省局自由裁量权标准,做到公平公正执法。

(三)坚持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聚焦“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监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持续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最大程度防范执法风险。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邀请司法机关人员和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大讲堂,让全体干部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通过现实中的典型案例汲取经验和教训,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意识。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情况

(一)加强内部权力制约监督。完善税务廉政内控机制建设,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巡视、督察内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强化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推动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纳税人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对2023年发生的起投诉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取得纳税人认可和满意。组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2次,发现不足,解决问题。依法接受巡视等监督,对总局、省局、市局巡视反馈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科学确定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强化执法责任制考核。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和防范懒政、庸政、怠政,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的情况

(一)建立健全涉税矛盾预防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涉税舆情监控引导机制、内部矛盾调处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营造更加和谐的纳税环境。

(二)建设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在办税服务厅开设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窗口,持续完善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以公职律师为主力军,各职能部门协同业务骨干为助攻手,及时高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联动化解争议纠纷,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三)打造维权“绿色”通道。12366网站增设“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局长信箱”等专栏,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利用“互联网+”办税服务厅,定期向纳税人发布税收政策和有关法规、规章,引导、方便纳税人学习税法。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定,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为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完成打下良好基础。 在市局门户网站设立税收法规专栏,主动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及时公开、更新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

(二)推进办税服务公开。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及时编制发布办税指南,并充分利用网站、手机APP、税税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12366热线、电视广播和实体办税厅等渠道广泛宣传,更新减免税政策“二维码”、宣传手册、服务通知等,让纳税人了解办税服务事项、流程及所携带资料等信息。2023年,共计公开各类信息1870条,通过微信群发布信息8200余条,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6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1100余人。

(三)做好实体宣传。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显示屏、书报架、宣传栏,摆放告知单、服务指南和意见簿,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公布投诉举报邮箱地址,方便群众监督。同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限期整改。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把宪法法律列入学习内容。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23年,共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四次。

(二)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奖优罚劣的税收信用机制。支持外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税收治理,鼓励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涉税专业服务,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三)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做好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主阵地建设,发挥12366服务热线的作用。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治宣传。分级设立纳税人学堂,全年共组织纳税人学堂10余场,支持税收法治理论研究,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九、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和法治队伍建设的情况

(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随时调整人员组成。建立起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研究决定重大税收法治事项。

(二)为强化法治机构人员保障,充分利用我局公职律师资源,建立了以税务机关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和社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同时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坚持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支持法律专业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除税收法律、法规外,把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都纳入全员法治培训的主要内容,制定每年至少2次的专门法治培训计划,在培训中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案例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相关业务水平。

十、下阶段的税收法治工作的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税收现代化建设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治税的水平和能力。

(一)加强培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把法律知识培训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同时强化税收业务知识培训,将传统的全员培训改为有针对性、分层次的培训,针对具体税收工作事项进行单项培训。在培训中要同时紧密结合实际,利用案例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促进各项税收工作的合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监督,实现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内外部网站和办税服务厅等场所,多渠道、多方式地公开税收信息,便于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知情、参与、监督。充分利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征管系统、预警评估系统,结合日常执法资料的检查,实现对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的双重监督。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督察,推动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做好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中各项工作的落实,与日常考核各项工作做好结合。

(三)落实制度,规范各项税收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和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要继续深入落实各项制度,积极推进执法过错追究、重大案件审理、执法督察、执法公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工作的开展。在此工作基础上我局将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河南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为重点工作,对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