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平顶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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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1-27 09:52:55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 补充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 时间:2022年0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新华区税务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设置专岗专人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细化常态化公开内容,确保内容准确合理重点围绕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策宣传服务能力确保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依申请公开

新华区税务局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四)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要求,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展开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信息网站的内容。

(五)监督保障

依托绩效管理系统,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建立考核指标、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考评标准、考评周期,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监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要求抓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但是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面向纳税人开展调查研究不够充分,对纳税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掌握还不完全,公开主阵地作用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坚持以《条例》为指导,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税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税务机关在纳税人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推进该项工作开展的主阵地,同时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传统公共媒体、新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平台,统筹推进工作。三是加强主动公开。比照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规范,主动做好区局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