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濮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18户,撤出11户,均已由税务机关关向各参与单位推送实施联合惩戒。
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是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有力抓手。濮阳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政策宣传”“警戒在先”“案件公布”三步走,充分发挥信用的刚性约束力,让严重失信主体无处可藏。
有的放矢,政策宣传。检查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向被检查企业进行“黑名单”制度宣传讲解,并结合实际操作中易发的、涉税高风险行为为企业答疑解惑,充分发挥“黑名单”制度在充分发挥“黑名单”制度在提升企业纳税遵从度、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方面的作用。
引导遵从,警戒在先。为加大对失信被税务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促使违法纳税人自觉履行生效的税务执法文书,濮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按照“警示在先、惩戒提醒、促进遵从”的原则,邀请潜在的失信被执行人到税务机关,启动稽查约谈和警戒告知程序,引导促进纳税遵从。
动态管理,案件公布。自落实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以来,濮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严格按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文件要求,在每月终了之日起30日内,筛选达到一定涉案金额并有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票等9种税收违法案件,并进行信息录入。同时为加强信息录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制定相关台账,对尚未到可公布时间的企业进行动态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