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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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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3-28 17:03:48
  • 发文机关:卢氏县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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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点击量: 来源:卢氏县税务局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税务建设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税收法治职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基层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夯实法治根基,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为推动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让法治思维、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素质。结合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晨学三十分”晨校,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法治课堂”等新模式培训,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学习研讨30次、组织集体学法10次,“一把手”全年讲法治课5次,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法治税务建设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主业主责,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优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效率,推进税费收入量稳质优。2023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184336万元,同比增长6.7%。扎实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建立横向联通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搭建协同共治桥梁,确保企业红利尽享。2023年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送达“退、减、免、缓”政策红利34893万元,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为契机,充分发挥涉税争议调解机制和征纳互动平台的合作效力,以“扫二维码”调查问卷形式开展税收执法评价活动,稳步增强“枫桥式”工作效果,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持续提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制度,领导班子按月听取法治工作汇报,每半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2023年来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1次,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6次,专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3次。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税收执法和权力运行,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积极向省市局和地方政府反馈税务行政执法方面的意见建议,配合省市局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的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为上级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领导班子不定期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树牢“重视法治建设、大抓法治建设”的鲜明导向,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法定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过程审查、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执行效率。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制度,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急队伍,规范处置流程,对负面舆情、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控制、早处置。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重视涉税舆情处置,增强政务值班人员应急处置法治意识。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对于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主动作为,督促相关分局股室做好结果反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本年度未发生突发事件和不良舆情。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税收执法信息。2023年度通过张贴公示共公示准予行政许可26户次。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排查补齐各分局执法记录设备,打造规范化基层税务约谈室。持续开展数字化归档工作,明确执法过程中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和音像资料保管方式、入卷办法和要求,持续完善案卷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要求对重大税务案件进行了集体审议,提出初审意见,并制作案件审理会议纪要和审理意见书,确保完全符合审核制度。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严守税务执法监督制约防线。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和平台,充分运用网站、办税大厅公告栏、微信群等方式将投诉举报电话、办税指南、减税降费政策等政务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及时查阅。开展现金税费“回头看”工作,运用“下沉式”监督方式发现并推动7类问题整改,通过督察内审汇聚内外监督合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税费安全。以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干部队伍安全为目标,开展三率绩效考核工作,提醒税收执法错误,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共同努力提升法治质效。2023年共核查9大类542条疑点数据,共发现执法问题5户次,已全部整改到位。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设立县级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出台《涉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指引》《办税大厅服务争议解决机制》,提供覆盖全县域远程“云调解”服务,大力拓展调解渠道。设立1支调解团队、9个分局调解室,建成县局、基层分局两级“法治+综治+访治”税费争议化解联动机制,2023年调解团队解决涉税争议6件,调解室解决涉税争议117件。主动融入地方治理体系,依托覆盖全县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与信访、公安、检察、乡镇等建立争议处理联动机制,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实行矛盾纠纷源头分流、分类分级处置,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依托数字赋能,突破传统税费诉求响应模式,推出办问协同、办问一体、线上响应、税企互动的征纳互动平台,快速响应纳税人涉税诉求,提高办税缴费效率。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撑工作,做好网络安全风险排查工作,防止出现违规外连现象;做好信息化后勤维护保障工作,确保各系统稳定运行、各项工作平稳开展,为建设智慧税务提供科技保障。全面深化征管改革,聚焦建设智慧税务,持续加大“电子税务局”“个税APP”“河南税务APP”等网上办税方式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宣传引导,实现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一是调整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依法行政重大工作,统筹安排全年税收工作及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持续推进税收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新进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开展“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丰富执法队伍理论知识,提升尊法守法用法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税务干部参加“三师”考试,尤其是司法考试,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策的能力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法律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税务干部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学用转化用力不足。基层税务干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难以准确运用,引用法律法规不具体、执法依据错误、法定步骤缺失等情况时有发生,执法质量有待提高。三是税收法治化建设不够到位。普法宣传多采用老办法、硬方式,宣传方式不够灵活多样,税收普法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拓展。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卢氏县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新时代税收法治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储备。引入具有法律资格证的专业干部和业务能手,打造一批既精通税收业务又懂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不断壮大团队后备力量,充实配备法治人才。二是强化政策学习,提升执法水平。将法治学习纳入全局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税法基础和业务更新学习,采取专题研讨、辅导培训、学用竞赛等方式提升学习质效,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线上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群等平台载体进行普法宣传,线下构筑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堂和法治主题公园等全方位普法服务阵地,推动“线上+线下”普法模式,实现“浸润式”普法体验,扩大宣传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