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时间:2020年01月30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乡市科隆大道28号,邮编:453000,电话:0373-50251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全面落实总局、省局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切实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有效提升。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后,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以及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明确规范部门工作职责,建立联络员制度,每个科室指定一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科室专人具体办理、局内各单位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一是完善基础制度。新条例印发后,及时完善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保障。二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税务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定期进行考核检查,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研究下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内容、范围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四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教育引导全体税务干部充分认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定期组织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骨干培训,邀请省局和市政府专家授课,全面提高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
(三)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外网管理办法》,由纳税宣传中心牵头,规范门户网站的管理与使用。2019年,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928条,解答涉税咨询、投诉50余人次。二是充分发挥传统税法宣传载体作用。借助办税服务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税法宣传,及时公开纳税服务规范、文明办税制度、欠税信息公告、违法案件公告、纳税信用等级等信息;通过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点对点辅导,先后组织培训200余场,培训纳税人40000余户次;持续提高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质效,全面受理纳税人和缴费人政策咨询和服务投诉。2019年,共接听社会各界政策咨询44109人次。受理投诉1202起。三是新闻媒体公开效果显著。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公开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心的涉税事项,让群众知晓,方便群众监督。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在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10余篇,在省市级以上媒体刊(播)税收新闻稿件100余篇,在新乡日报等地方媒体开展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政策解读4次,市局班子成员带队参加新乡广播电台行风热线6次。
(四)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严格按时限要求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工作,在办税服务厅和网站及时公布税务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指南和行政处罚结果。认真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印发工作,2019年我局没有以本单位的名义制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基层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新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栏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公开A级纳税信用名单、非正常户公告、委托代征公告、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等信息1万余条;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按照“谁抽取、谁公开”的要求,两批次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随机抽取的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单。检查过程公开按照“谁实施、谁公开”的要求,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立案的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对象的检查情况。三是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以“税收宣传月”和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降费为契机,创新宣传形式,开设市局互联网站“税务视频”和“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降费进行时”专栏,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和热点问题。通过办税服务厅、市民中心税务窗口、纳税人学堂和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减税降费和税制改革等政务信息。四是公开自身建设相关政务信息。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市局和基层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和本级概况等信息,开设领导专栏公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税务工作的监督。主动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2019年,市局组织政府采购7项,采购总金额179万元。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工作关切。通过在市局外网开设局长信箱、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网上调查等栏目,扩大社会公众参与面,及时受理转办网民留言,积极妥善解决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2019年,共办理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等各类网民留言68起。六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和责任予以规范。2019年,市局共接到公开申请事项2件,其中1件按规定予以公开,1件属于需要重新制作、加工或汇总的事项,按规定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79.784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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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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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不同程度存在不想公开、不愿公开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工作检查督导不够;三是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骨干相对较少。
2019年,我局将在制度完善、载体建设、对外宣传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省局、市委政务要求,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检查纠错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配套机制,不断夯实信息公开的法治保障和制度基础。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加深广度和深度,准备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减少盲区,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四是培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同时加强与其他优秀单位的横向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