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时间:2020年03月24日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新乡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文件精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断规范税收行政执法,深入推进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展现新担当。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担当,主动作为,2019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42.34亿元,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利用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12366热线、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通过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点对点辅导,先后组织培训200余场,培训纳税人40000余户次。同时,开通减税降费绿色通道,建立部门联合会商、问题半小时解决、错峰申报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带班、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等服务举措,打通政策落地生根“最后一公里”。
2.组织税费收入实现新作为。在抓收入过程中,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克服中美贸易摩擦等复杂经济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风险管理、税种管理和税收分析,坚持打好组织收入“组合拳”,组织税费收入与经济发展保持了协调增长。2019年,全市累计组织税费收入356.8亿元,增长5.5%。
3.税收改革取得新进展。统筹推进征管体制改革、个税改革、增值税改革、水资源税改革等,做到蹄疾步稳,顺利落地。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后的征缴工作,稳定社保费缴费方式不变;增值税改革继续深化,对全市22个行业增值税纳税人逐户开展税负分析和税负专项调查,培训纳税人70余场次,3.3万户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稳步推进,落实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开展水资源税涉税信息比对,和疏干排水清查,被水利部定为全国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平台试点单位,在全国树立了“新乡品牌”。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先后制定《新乡市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2019年—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2.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通过事前提前介入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事中严格依法律规定审核把关,事后跟踪反馈提醒等方式,严把规范性文件出台关。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每月向市法制办报送文件目录。2019年,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积极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服务决策把好法制关口。按照市局党委要求,将依法行政全面融入税收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在涉税资料出具,经济劳务合同签订、政策研究落实等各项工作中做好法制把关。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的涉税法治建设工作,在涉税规范性文件制定、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服务地方政府决策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完善《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局长办公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关规定,确保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签订、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查。
3.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依托公职律师办公室,参与重大事项与相关制度的制定,公职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反映税收政策执行效果和存在问题,为推动税收政策修改完善建言献策。主动做好重大事项的法律审核把关,积极提供法律建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规范税收执法调研。面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执法理念、执法习惯、执法行为、处罚尺度存在差异的现状,在全系统开展了规范税收执法工作调研。通过召开规范税收执法座谈会,认真听取基层同志反映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执法风险。组织基层各单位从税收法制、政策执行、征管文书、征管程序等税收执法的不同方面对近三年工作开展全方位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掌握当前基层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工作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执法统一规范。
2.大力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规范程序、 加强沟通、制定规则、统一标准,确保案件有效处理。对于一些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由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在案件提请审理前提前介入,提供政策指导、把关,提高审理工作效率。同时将法律顾问引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分析案件的法律风险,提出法律建议。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成立市县两级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梳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内容,明晰各部门工作职责,研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严肃依规追责、敢于问责,促进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履职尽责。2019年成功创建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推动全市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增强党性促进干部自律。督促各级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基层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405人,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税务干部到省第二监狱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编发《廉政提醒》专刊,开展原创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系统内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提升监督质效,实施四项监督。一是监督减税降费促政治任务落地。与兄弟地市开展互查,组织监督检查、各基层局交叉检查、整改情况督导检查等4次,编发通报4期。二是主题教育监督促工作走深走实。对主题教育重要环节主要内容开展督导。纪检组组长以《自觉践行初心 忠实履职尽责共同推进管党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题,面向市局机关全体讲党课。三是专项监督促精准扶贫。深入扶贫点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澄清扶贫底数,健全监督台账,主动化解廉政风险。四是监督扫黑除恶成效显著。制定扫黑除恶监督方案,召开推进会,深入稽查、风险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市局扫黑除恶工作受到省政府扫黑办通报表扬,并在全省税务系统作交流发言。
3.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培育内控“山水文化”品牌,出台《内控机制建设“山水文化”实施意见》,围绕“理念、形象、实效、保障”四个环节展开“山水文化”实践活动,实现内控文化和基础管理的有效结合。运用内控平台提升监督实效,预警提醒纠正执法过错,让风险看得见、摸得到、防得住。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推进涉税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市县税务机关均成立了涉税争议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涉税调解工作指引,明确涉税争议调解的内容、方法、步骤以及法律依据;印发公开涉税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及流程图的通知,对涉税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简易程序流程、一般程序流程予以明确。
2.建立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试点,创新行政指导。按照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安排,市局作为全市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试点单位之一,在全市率先开展纳税人违法风险防控工作。梳理了一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定有效防控措施,落实到税收执法和管理,对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施行政指导,最大限度防控纳税人违法风险,以“执法体检+指导防控”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3.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切实履行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4.畅通纳税人涉税诉求渠道。制定涉税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建立纳税人涉税诉求“快捷处理通道”,建立发票违法举报、社保费投诉和服务投诉受理台账,提高案件回复质量。同时强化跟踪服务,案件受理人逐户回访投诉人和举报人,审核处理结果,对案件办理的实效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进行跟踪记录,实行对账销号。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以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纳税人知情权为重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1.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在办税服务厅和网站及时公布税务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指南和行政处罚结果等执法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及时查阅了解。
2.加强基层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新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公开非正常户公告、委托代征公告、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等信息1万余条;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两批次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随机抽取的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单。
3.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开设市局互联网站“税务视频”和“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降费进行时”专栏,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和热点问题。通过办税服务厅、市民中心税务窗口、纳税人学堂和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减税降费和税制改革等政务信息。
4.公开自身建设相关政务信息。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市局和基层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信息和本级概况等信息。主动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税务工作的监督。
5.积极回应社会工作关切。通过在市局外网开设局长信箱、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网上调查等栏目,积极妥善解决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
6.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和责任予以规范。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全系统各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办税服务厅发放宪法宣传资料,滚动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向纳税人集中推送宪法法律知识,促进了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2.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与中小学联合开展校园税法宣传活动,为青少年参与税法教育学习活动提供途径。以税收宣传月和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降费为契机,在市局网页开设专栏,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和热点问题,确保改革红利落地生根。充分运用图文、音视频等宣传手段,围绕纳税人需求制作税法宣传作品,打造“指尖上的税法知识小课堂”。
3.深入宣传辅导减税降费。结合减税降费工作开展,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报刊、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统一印制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十问十答”、政策宣传册、业务明白卡等辅导资料。通过 “一竿子到底”视频培训,纳税人学校、上门入户辅导等方式,对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进行多轮次、全覆盖宣传辅导,做到既“百分百”全面覆盖,又点对点精准“滴灌”。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会前学法,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2019年共组织开展中心组集体学法12次。开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2019年全系统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2.注重干部业务素质提升。以“练兵比武”为抓手,大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涉及所有税种及党建、税收征管、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其中两次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从规范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和实务操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在2019年全省“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中,新乡市局取得了全省业务大比武第二名的优异成绩,10名同志被评为省局“专业骨干”。
3. 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制定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做好培训、辅导、模拟考试、考试分析、结果通报等工作。每月以考促学,做好重点辅导和跟踪督导,有效提升学习效果,达到了通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培养专业化高素质人才的目的。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机构合并以来,先后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为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规范。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税收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一是部分税务人员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对当前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的法治工作要求认识不足,法治观念树立不牢,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发事件、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个别税务干部在规范税收执法上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个别单位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执法监督、责任追究不到位,在落实处罚裁量标准、税务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质量上需进一步提升。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随着纳税人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税收政策更新较快,基层执法人员年龄老化,部分人员素质无法让纳税人满意。需要加大培训力度,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从而提升整个税务系统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
(三)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机构合并后,两个税务机关在执法理念、执法习惯、执法行为上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将是今后一段时期需要密切关注并加以解决的实际问题。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以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为基本遵循,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夯实机制建设基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贯彻落实好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讲法治课等制度要求,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责的意识和能力。
(二)全面深入推行“三项制度”。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按照“与纳税人和缴费人利益最直接的事项先推、社会公众最关切的事项先推、推行条件成熟的事项先推”的原则,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确保推行到位。
(三)围绕规范税收执法调研,解决基层执法问题。继续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对基层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重点围绕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研判,提高执法效能,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
(四)围绕制度建设,持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建立重大税务案件集中审理制度,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例指导制度,促进税收执法规范统一。
(五)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落实好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根据机构改革后新情况,做到规范统一、过罚相当、公平公正,有效约束税收执法权,更好保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