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登封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登封市税务局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所辖区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宣传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负责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负责县(市、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其他税务分局(所)。包括卢店税务分局(管辖区域卢店镇、唐庄镇)、大冶税务分局(管辖区域大冶镇、宣化镇)、告成税务分局(管辖区域告城镇、徐庄镇)、大金店税务分局(管辖区域大金店镇、石道乡)、东华税务分局(管辖区域东华镇、白坪乡)、君召税务分局(管辖区域颖阳镇、君召乡)、嵩阳税务所(管辖区域嵩阳办事处)、中岳税务所(管辖区域中岳办事处)、少林税务所(管辖区域少林办事处)。以上税务分局(所)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