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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发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惠济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1-25 15:38:07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惠济区税务局
  • 有效性:有效
  • 补充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惠济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惠济区税务局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惠济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宏达路3号;联系电话:0371-5698723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惠济区税务局紧紧围绕2021年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意识,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优化平台维护管理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着手,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全年,发布相关行政许可信息4488条,行政处罚信息5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全年,惠济区税务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制度建设防范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审批制度。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网络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指定专人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强化对微信工作群的日常管理,确保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五)主动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考核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进行自查整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0

行政强制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努力,我局逐渐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制度逐渐落地生根。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政务公开队伍相对较为薄弱;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强等。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对政务公开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主动作为,积极谋划,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文件,故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