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时间:2022年04月11日
郑税公告字〔2022〕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欠缴税款的情况予以公告。
附:2022年欠税公告第2期.xlsx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