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郑税公告字〔202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欠缴税款的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郑州市截至2023年3月31日市级公告欠税数据统计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