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郑税公告字〔2024〕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欠缴税款的情况予以公告。
附:郑州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级公告欠税数据统计表.xlsx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