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31号发布)和《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2号发布)规定,现将我省2025年4月30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截至2025年4月30日)。
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截至2025年4月30日).xls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5年5月15日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31号发布)和《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2号发布)规定,现将我省2025年4月30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截至2025年4月30日)。
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截至2025年4月30日).xls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5年5月15日